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2022年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为江西省科学院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中科院在江西省的科技合作;组织建设各类产业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促成重大产业化项目落地等职责。
1、积极发挥产业院作为中科院江西中心的地方依托法人实体单位作用,全面支持和服务江西中心建设与发展。
2、协助中科院江西中心与地方政府、工业园区、高校共建的各类创新载体、科研合作平台、科技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依据需求负责江西中心科研项目、运行经费的代管工作。
3、主动对接地方产业技术需求,自主攻关和引进中科院各类创新科技资源,推进产业技术研发与成果转移转化紧密结合;并策划、组织或协调各类科技成果推广和产学研对接活动,充分发挥产业院作为科研与产业之间枢纽桥梁的作用。
借助中科院的力量和资源,与地方政府,工业园区,重点本科高校共建产业院分院、工程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各类新型创新载体,并组建运行管理团队。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2022年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共有内设机构4个,包括:综合办公室、科技服务部、市场推广部、市场发展规划部。
2、编制人数小计23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3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2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0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收入预算总额为4036.83万元,较上年增加 1481.9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0.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万元;其他收入72.08万院,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08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1594.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3.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支出预算总额为4036.83万元,较上年增加1481.9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36.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2.4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系统取数原因,将项目结余结转1594.11万元归纳于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84.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1.99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0.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0万元,资本性支出5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3986.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458.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84.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53.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1.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13.5万元; 资本性支出5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14.49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370.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84.2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科学技术支出2320.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7.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370.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76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7.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38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5万元, 资本性支出51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和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520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20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万元。
(九)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江西省引进共建研发机构(培育)任务项目
1、项目概述
该项目紧密围绕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充分发挥中科院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优势,在统筹协同中科院在赣各类科技资源基础上,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集成、成果熟化与转化、工程示范与企业孵化、人才引进与培养、知识产权运营与科技服务和机制体制创新等工作。最终搭建以分支机构、各类创新载体、科技创新平台等组成的覆盖全省的科技支撑与服务网络,为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立项依据
赣科发计字[2020]161号。
3、实施主体
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4、实施方案
推动中科院江西中心的法人依托实体的建设与发展,采用“事业单位体制管理 市场化机制运作”的新模式,健全内部相关规章制度,推动实现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加快推进中科院南昌协同院落地发展,推进自主运营进程,完成5个项目的入赣落地团队入驻,推动项目建设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力争打造成江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科技支撑载体和力量。依托中科院资源优势,推进“第三方检测服务中心”和“航天大健康管理技术集成与示范平台”进入实质运营,并获的cma、catl等相关资质,提升中科院江西中心产业服务能力,挖掘技术需求和项目合作机会。
5、实施周期
该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68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5万元,较上一年预算安排减少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不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14.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接待费尚有结余,故本年预算安排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不安排车辆购置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事务(项):反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支出。
(二)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三)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四)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五)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六)科学技术(类)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国际交流与合作(项):反映为提升国家科技水平与国外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研究、科技交流等方面的支出。
(七)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1、“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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