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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2022年单位预算

来源:原创    更新时间:2022-02-22 17:18:49    浏览:3934

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我所成立于1980年,是江西省专业从事能源与环保技术研究与开发的省级科研机构,主要研究方向为:能源战略与低碳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利用、节能环保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计算机信息技术,同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碳排放核查、节能评估、能源审计、绿色制造体系评估、绿色制造体系系统集成、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环境治理工程等科技咨询与技术服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共有内设机构4个,包括:所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和新能源团队、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团队、生物质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团队。

编制人数71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71人。实有人数100人,其中:在职人员65人,退休人员35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收入预算总额为3060.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4.77万元;其他收入1093.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3.68万元;上年结转92.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20.3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支出预算总额为3060.89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91.77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9.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47万元。项目支出1169.12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1.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1.62万元,资本性支出457.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2907.18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6.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11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34.3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8.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9.09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9.16万元。资本性支出45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1.0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874.77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4.77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1721.06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0.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11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59.3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1.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47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6万元。资本性支出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属非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政府采购总额4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污泥协同农林废弃物连续共液化制油增产提质工艺开发项目

1、项目概述

高效低成本资源化处置污泥和农林废弃物,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面临的重大挑战。本申请项目着眼于单一污泥、农林废弃物水热液化提取生物质油的低产率、低品质问题,而污泥、农林废弃 物水热液化特性互补,提出污泥协同农林废弃物连续水热共液化,以实现生物质油增产提质的新思路。

2、立项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建设资金的通知(赣财文指[2020]23号)

3、实施主体

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

4、实施方案

通过研究污泥、农林废弃物及其两者协同下水热液化制油产率和品质的主要影响因素,明确污泥与农林废弃物提升水热液化制油品质的工艺条件优化方向;通过研究污泥与农林废弃物水热共液化过程混合料浆的流动性变化,以及农林废弃物均一化预处理对其影响,明确改善料浆流动性的农林废弃物匹配模式及调控方向。在此基础上,构建污泥协同农林废弃物连续水热共液化增产提质工艺,以及搭建中试平台系统和探求其稳定运行工艺参数,并建立示范应用现场,为污泥与农林废弃物水热共液化制油技术的工业化应用,以及建设美丽乡村和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技术支撑。

5、实施周期

该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5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计划公务接待按员工工作餐的形式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事务(项):反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类)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国际交流与合作(项):反映为提升国家科技水平与国外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研究、科技交流等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省科学院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省科学院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1、“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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