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做示范、勇争先”“五个推进”和全面建设“六个江西”,充分发挥中国工程院高端智库和院士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积极做好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江西研究院(以下简称“江西研究院”)2023年咨询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特编制《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江西研究院2023年战略研究与咨询项目清单》(以下简称《项目清单》,附件1)。根据2023年咨询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项目申请人应根据《项目清单》提出的项目名称及简介,凝练2023年咨询研究项目研究内容。所申报项目应符合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的要求,鼓励围绕全局性重大问题开展多学科、跨领域联合研究,为江西省委省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准确、前瞻、及时的建议。
二、项目类型
咨询项目按照所涉及的领域和规模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咨询项目原则上须有江西相关研究机构参与。原则上重大咨询项目下设课题数目不超过5个,重点项目下设课题数目不超过3个。
重大项目负责人须为院士,原则上不少于5位院士参加,经费为100-200万元。
重点项目负责人须为院士,原则上不少于3位院士参加,经费为50-100万元。
三、申请资格
1. 项目申请人(第一负责人)须为工程院院士,申请人应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专业能力从事项目研究工作。除交办及委托任务外,同一申请人同年申请新项目的数量原则上限1项;有逾期未结题咨询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2. 项目依托单位原则上应为院士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确因研究工作需要,选择其他单位作为项目依托单位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原则上不同意申请依托非工程院院士人事关系所在的学会、协会、联盟、私企等单位开展研究。
3. 申报《项目清单》前三个项目的申请单位应在我院指导下按时完成网上系统申请书填报工作。其下设课题的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工程院院士,个别课题亦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由领域内具备丰富科研实践和战略咨询经验的正高级职称专家负责,但不超过项目下设课题总数的1/3。其他申请依托非工程院院士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课题,须由课题负责人指定拟依托单位的专家作为第二负责人,具体负责经费的执行并签订承诺书。
四、申报要求
申报的项目类型、课题设置、研究周期、经费额度等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详见http://zxyj.cae.cn:8080/manage)《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江西研究院战略研究与咨询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江西研究院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附件3)等文件规定,申请书应着重说明立项依据、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和预期成果指标等。
所有纸质申请书(附件4)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经项目申请人本人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我院,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至我院邮箱。
五、申请书接收地址及时间要求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大道7777号
接收邮箱:543877801@qq.com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
联系人:朱子航,0791-88150689;18251829028
方雪琦,15261861502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江西研究院2023年战略研究与咨询项目清单
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江西研究院战略研究与咨询项目管理办法》
3.《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江西研究院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4.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江西研究院战略研究与咨询项目申请书
附件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江西研究院2023年咨询研究项目清单.pdf
附件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江西研究院战略研究与咨询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3:《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江西研究院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pdf
附件4: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江西研究院战略研究与咨询项目申请书.docx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江西研究院
2022年11月11日